工作动态
发布人:刘凯
发布时间:2024-10-28
征
亲爱的各位校友:
为了真实、全面地体现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,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,丰富我校馆藏资料,校档案馆本着“存凭、留史、资政、育人”的时代使命,现面向全体校友征集学校重大事项、重要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及我校师生参加重大活动等相关资料。
常年征集。
1.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表彰、奖励的资料、实物。
2.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,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等形成的文件(含聘书、奖状、通知、贺电等)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品、纪念品)和照片等。
3.与国内外研究机构、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、实物。
4.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特色资料。
5.学校各个时期,反映学校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重大变化的文件和印刷品样本,包括著作、教材、实习大纲、实验指导书、考卷等;教学、科研、党建等先进获奖证书以及使用过的印章、 徽标、纪念章等。
6.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纸质类、电子类、声像类、实物类等。
1.捐赠。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档案所有权归学校。学校档案馆负责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的交接登记、妥善保管、择时陈列。对捐赠具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捐赠者,在后期颁发捐赠荣誉证书,以致谢忱。
2.接受代管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,本人(或亲属)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,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。
3.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档案,提供学校复制后,原件归还。
1.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,征集活动正式启动,敬请周知。
2.欢迎提供相关线索和宝贵意见建议。
3.移交(含捐赠)者在学校档案馆办理交接手续。交接清单一式两份,一份由送交单位(个人)保存,另一份由档案馆保存。
4.档案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,将进行分类、整理、编号,并妥善保管。
5.对有代表性的实物档案经挑选后,择时用于档案馆陈列或进行数字化后以图片或视频形式在网上共享。
联系人:余文霞 13979811018
顾国庆 13879850018
档案馆电话:0798-2662262
电子邮箱:jy_dag@163.com
(编辑:刘凯/一审一校:刘凯/二审二校:洪超/三审三校:万文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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